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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生物發(fā)布關于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10月8日消息,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官網發(fā)布關于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顯示,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于2019年1月14日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5日起暫停上市。此外,并自2019年10月16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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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如下:

關于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本所于2019年1月14日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5日起暫停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1條第(十)項、第14.4.2條的規(guī)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2019年10月8日,本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并自2019年10月16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已要求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做好退市整理期間以及終止上市后續(xù)有關工作。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9年10月8日

長生生物終止上市前情回顧

1、疫苗事件

2014年4月起,長生生物在生產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和國家藥品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其有的批次混入過期原液、不如實填寫日期和批號、部分批次向后標示生產日期。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監(jiān)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fā)現該企業(yè)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行為。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yè)《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yè)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采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2018年7月16日,長生生物發(fā)布公告稱,長春長生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對此次事件的發(fā)生深表歉意。長春長生將密切跟蹤事件進展,積極配合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監(jiān)管部門開展后續(xù)工作,嚴格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18年7月18日國家衛(wèi)健委疾控局表示,密切關注事態(tài)發(fā)展,與國家藥監(jiān)局保持密切溝通,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guī)范》,此前接種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狂犬病疫苗產品,但還沒有完成全程接種程序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序繼續(xù)接種。

2018年7月18日,重慶市已經全面停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2018年7月23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官網被黑客攻擊,黑客稱:不搞你對不起祖國的花朵。

2、銷售賄案

除了引人關注的疫苗事件以外,銷售賄案也成為了決定長生生物終止上市的因素之一。在整理裁判文書網上已公開的文件發(fā)現,據不完全統(tǒng)計,在過去十多年中長春長生及其母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涉入了12起受(行)賄案,這12起案件集中發(fā)生在安徽、河南、福建、廣東四省,案情多為該公司銷售人員或者地方經銷商向當地負責疫苗采購的相關人員提供好處費、推廣費、回扣款,以獲得疫苗的優(yōu)先采購或更大的采購份額。

3、立案調查

2018年7月22日,國家藥監(jiān)局已責令企業(yè)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同時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yè)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國家藥監(jiān)局將組織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yè)進行飛行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經查,長生生物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guī)定披露問題疫苗不符合標準以及停產和召回的相關信息;二是披露子公司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藥監(jiān)局調查的信息;四是違規(guī)披露狂犬疫苗GMP證書失效致主業(yè)停產以及該證書重新獲取的情況;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4、行政處罰

2018年10月16日,國家藥監(jiān)局和吉林省食藥監(jiān)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作出多項行政處罰,其中包括:撤銷涉案產品生物制品批簽發(fā)合格證,并處罰款1203萬元;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違法所得18.9億元,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罰款72.1億元,罰沒款共計91億元;對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深交所回應

2018年7月23日,深交所發(fā)布關于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臨時停牌的公告,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的有關規(guī)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長生生物,證券代碼:002680)于2018年7月23日開市起臨時停牌。

2019年3月13日,深交所發(fā)布關于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公告,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觸及《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五條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8年11月修訂)》14.1.1條、14.1.6條的規(guī)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決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暫停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2019年5月20日,深交所作出如下公開譴責決定:一、對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二、對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高俊芳,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張洺豪,董事、副總經理張晶,董事、董事會秘書趙春志,副總經理張友奎、蔣強華、劉景曄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于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guī)行為和本所給予的上述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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